李孟飛《中國青年報》(2015年01月13日12版)
  那一夜的輕率行為,對我來說,成了一道符咒,強力封存了那兩個不負責任的字眼。某種程度上,我的人生也便生活在前任的陰影里,她時不時地提醒我,喂喂喂,不要再用最爛的方式來處理和現任的問題。
  和前任有關的晚期記憶,大部分發生在晚上。
  我倆在不同的城市上學,那會兒,男女之間寄相思,主要還靠雲中錦書鴻雁來去。到了晚上,偶爾也會在宿舍樓下的公共電話亭打打長途——那個亭子里,一溜排開十幾部紅色電話,一群男生相鄰而坐,連隔板都沒有,好像一家小型客服公司一樣。我能聽見他的甜言,他能聽到我的蜜語。不過,轉頭也就忘記了。
  我應該很少給她打電話,至少沒達到她的預期水平。據她說,即便我終於有了手機,打給她的電話也沒增加多少。後來我琢磨著,在感情問題上,男女可能真的不同。男生有兩個好哥們(真哥們兒,非基友),就可以一天也想不起女朋友來。但女生有兩個好姐妹,湊一起,就開始數落——你男朋友給你打電話也太少了吧,兩相對比,她就會覺得真是太少了。
  於是,一個春天的晚上,她打電話過來興師問罪。在行政樓走廊那慘白的燈光下,我拿諾基亞手機緊緊抵著耳廓,和她爭辯,後來又變成了爭吵。好像那段時間,我倆經常爭吵,電波隔著好幾座巍峨的高山和在暗夜裡嗚咽的河流,穿梭來回。但只有在那一天晚上,我忽然說出那兩個字:分手。
  現在回想起來,這是完全不該說出的兩個字。我當時在學校里連關係比較近的女性朋友都沒有。而前任,又是個很好的姑娘,為什麼會提出分手呢?只有一種解釋,氣頭上,失去理智。
  畢竟年輕,絲毫不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緒,常有意見不合,便能點燃火氣。於是,最受不了吵來吵去,卻又總是爭吵。絕大多數時候,吵完之後都能和好,除了那一次。她也在氣頭上,接受了這個現實,過了幾天,估計是冷靜了,又打過電話來示弱。我卻態度堅決,用語禮貌又客氣,說了一些照顧好自己的場面話,顯得自己是一個多麼懂事的人。
  從此,她便成了前任。那些大山、河流和日漸被砍伐的森林,再也收不到我倆相互發出的信息了。
  大概一年多以後,我遇到一個女孩兒,覺得真是完美,便追求她。我有了新的女朋友,我們住到一起,我們結了婚。
  但換了一個人,我發現爭吵依然會發生,許多吵架的內容,也大都莫名其妙。依然年輕,依然不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緒。和前任在一起時,我覺得人生很煩,覺得她不完美。後來,我發現,從我離開學校進入社會,開始一力承擔自己的人生後,“煩”就成了一種新常態。而我當時覺得很完美的現任,也有很多缺點——我之於她肯定也是如此。
  有時候,吵架吵到我怒火中燒,張嘴就要說那兩個字,卻忽然想起那個被慘白燈光籠罩的夜晚,便生生咽了下去。
  是的,我後來對那晚的決定後悔了,直到現在我都依然後悔。有如此悔意,並不是說我對前任還抱有想法,我只是對自己感到厭惡。
  人是一種經驗的動物,我們處理問題,很多都是依靠過往的經驗——或者教訓。我常在腦袋里回看過去那一幕,像看電影一樣。我的觀後感是,那個拿著手機,冷酷無情的男人,像一個混蛋,他用了一種最爛的方式來處理問題。一個標準混蛋的特點是,即便是自己最親近的人,都滿不在乎,完全不負責任,直到深深傷害他們。
  有些人會覺得,兩性關係很簡單,愛便愛了,不愛便分開。但我卻認為,除了基於純粹感覺的愛情之外,兩個人之間,還應有彼此的責任。你看西方人結婚宣誓,都要問對方:你是否願意做他/她的妻子/丈夫,無論貧窮與富貴,健康與疾病……
  我意識到之前犯了錯誤,便儘量避免再犯。那一夜的輕率行為,對我來說,成了一道符咒,強力封存了那兩個不負責任的字眼。某種程度上,我的人生也便生活在前任的陰影里,她時不時地提醒我,喂喂喂,不要再用最爛的方式來處理和現任的問題。
  這大概是前任的一個悲劇。我們在前任身上犯了錯誤,之後在現任身上改正。所謂前任栽樹,現任乘涼。
  分手後,我很少再見前任。後來,我從朋友那裡輾轉聽到她的消息,出國了,又回來了,接著結婚了。有一年,我去她的城市出差,重新聯繫到她,並約她出來。我倆在她家附近商場的麥當勞里坐了一會兒,她變化不大,但是懷有身孕。我們交流了一些育兒話題,介紹了彼此的近況。我數次想聊起那個晚上發生的事情,但最終還是忍住了。  (原標題:我後來對那晚的決定後悔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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